今天品捷翻譯社要和大家分享的主題是:單身證明
台灣人要到國外結婚或是外國人要和台灣人結婚, 都會需要提供單身證明。
那麼,什麼是「單身證明書」?又該如何申請單身證明書呢?
台灣是採行戶籍登記制度,戶政機關負責記載設有戶籍之國民出生、 死亡、結婚、離婚、遷徒等記錄, 但戶政機關並不發給單身證明文件。
那我要在國外結婚,需要準備單身證明,應該要怎麼辦?
在台灣,單身證明正式的名稱應該為「單身宣誓書」,實務上是由當事人本人向地方法院所屬公證人陳述現況為單身,未有婚姻關係之事實。
那我要準備什麼資料才能夠辦理單身證明(單身宣誓書)呢?
1. 單身宣誓書,需由當事人本人親自到場宣誓辦理。
2. 向戶政機關申請最新的中文或英文戶籍謄本(記事項目不可省略)
單身宣誓書的效力?
單身宣誓書對於其他人而言,僅屬經認證後的文件, 公證人依照認證當時當事人所提供之戶籍謄本或是相關證明文件來進 行認證,無法保證當事人可一直維持單身狀況, 依照多數國家對於單身宣誓書效力認定, 大多自文件核發日或宣誓日起90天內有效,逾期需重新辦理。
單身證明書(宣誓書)依照持往之使用國家或地區, 多多少少會有不同的規定,以及需要注意的項目與內容。
由於是宣誓書,所以在做公證的時候,並未特別規範宣誓書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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