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法令英文翻譯好壞究竟如何評論才算是翻的道地或翻的正規呢?
評論方式不外乎有下列幾種方式,在此一一說明各方式的好壞:
一、找大間知名、資本額又高的翻譯公司翻譯
二、找法律博士或律師翻譯
三、找英文很厲害的人翻譯
四、找一堆人來審譯稿打分數
首先,針對英文法規翻譯說明有幾項誤區:
- 資本額高的翻譯公司旗下的人員不見得翻譯品質有多良好或管理多良好
- 擁有高學歷的博士或律師不見得英文很好
- 英文很厲害的人不見得看得懂中文法規、法令
- 不懂翻譯規則的人如何評論譯稿,終究是外行評論內行
舉例來說:
最基本的法規法令翻譯,法令大致可分為英美法系與歐陸法系(亦稱民法法系、大陸法系、市民法、羅馬法系、法典法系、羅馬日耳曼法系),首先做法律翻譯的譯者必須清楚明瞭法律之形式、制度與法條寫法的不同。
例如:
挑選兩三百字的法規英譯給十家分別試譯,可以發現十份試譯稿中,超過八成以上在法規翻譯規則上都是譯錯的,就連現行的英譯法規當中,也可以從中找到許多錯誤,最簡單也最基本的檢視方式就是第幾條第幾款,台灣因為適用歐陸法系,例如:第三條第一項第五項應譯為Subparagraph 5, Paragraph 1 of Article 3,應該是由小至大翻譯並遵循歐陸法系之法規寫法,但在十份試譯稿中可以看見條款譯法千百總,有使用3-1-5的表示法,也有由大至小的譯法,簡直就是亂七八糟,然後審稿的人就算是高學歷的法學博士也分辨不出這小小的差異,更何況是一群不懂翻譯的人來為譯稿評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