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案例:英文離婚判決書英翻中要怎麼翻的到位?
每每客戶委託品捷翻譯社英文離婚判決書英翻中,但是判決書裡面充斥著許多法律英文的專有名詞,要如何轉換翻譯成像是台灣法院司法官所寫的中文判決書是有訣竅的。
因為英文翻譯人員不是天生就會翻譯法律文件,也不是一開始就能夠跨足像法律、醫療這兩種極需高專業知識的翻譯領域,在能掌握好這種高難度的翻譯領域之前,翻譯人員必須先廣泛閱讀該領域的中英文文本,才能準確的做兩種語言的轉換。
法律翻譯常見的錯誤:
- Oral Argument
欠缺法律專有名詞知識之翻譯人員翻譯為「口頭辯論」,甚至看過翻成口頭協議的,也就是把Oral Argument直接看成Oral Agreement的大有人在。
正確翻譯應為台灣法院正常的開庭預備程序中的「言詞辯論」。
- Non-Suit Civil Case
欠缺法律專有名詞知識之翻譯人員翻譯為「駁回上訴案件」。
正確翻譯應為法律專有名詞中的「非訟民事案件」。
- Preparatory Proceeding
欠缺法律專有名詞知識之翻譯人員翻譯為「前置紀錄」。
正確翻譯應為法律專有名詞中的「準備程序」。
-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欠缺法律專有名詞知識之翻譯人員會翻譯為「初級法院」。
正確翻譯應為法律專有名詞中的「初審法院或第一審法院」。
- Applicant & The other party
欠缺法律專有名詞知識之翻譯人員翻譯為「原告與對造」,因為通常在離婚判決中,都是由一方自請訴求離婚裁定,因此需由英文單詞去判定這邊是指原告或是被告,抑或是指請願人與相對人,在本案中,是訴請離婚,故因無原告或被告用字的選用。
正確翻譯應為法律專有名詞中的「請願人與相對人」。
- Make reconciliation
欠缺法律專有名詞知識之翻譯人員翻譯為「調停」,以英文字義解釋為使其和解,故為法庭中暫停開庭,改舉行一次讓兩方當事人開調解會使其和解。
正確翻譯應為法律專有名詞中的「調解」。
- Property …. already divided
欠缺法律專有名詞知識之翻譯人員會翻譯為「做出區分」。
正確翻譯應為法律專有名詞中的「財產已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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