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響應節能減碳、便利新生活
品捷響應環保,共同節能減碳便利你我生活,配合政府計畫採用「電子發票」,已全面開立「電子發票」。
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資字第1020002795號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於品捷購買翻譯等相關服務之消費開立之統一發票資訊,將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 留存。 消費者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消費紀錄。
請於匯款後,主動告知後五碼以供對帳,並請選擇開立發票種類。
若開立發票需公司報帳使用,請您選擇開立「公司報帳用發票」(需提供公司抬頭及統一編號);
若開立發票無需報帳使用,請您選擇開立「個人發票」。
若需開立公司報帳用發票須於每月25日前告知,若未在此日期前告知將會開出個人發票。
若發票資訊有誤或需要異動,請於每月5日前告知修正,逾時恕無法變更。
若有發票開立之問題,歡迎與業務人員討論,謝謝您。